金電視
1979年 190期 頁6-7
羅文汪明荃合作引發爭奪戰
羅文、汪明荃攜手演出粵劇的消息,早在傳出羅文、汪明荃二人不和時已有透露,當日,不少人認為,這是汪、羅二人闢謠手法之一,成為事實的可能性不大。
但到了最近,汪、羅二人合演粵劇的消息又再度傳出,而且言之鑿鑿,甚至戲匱也定了,名「白孃孃」,地點已選定利舞台,日期是五、六月。
但最近得自一項可靠消息,汪、羅二人合演「白孃孃」的計劃,可能「胎死腹中」。
據說,「白孃孃」劇本版權是歌星潘迪華所有,汪明荃、羅文二人計劃合演舞台粵劇之時,早已向潘迪華商量合作,並且原則上由潘迪華做老板。
羅文、汪明荃演舞台劇,主要是一項嘗試性質,歌酬方面,並不苛求,站在生意眼來說,潘迪華這項投資,肯定賺多蝕少。
另一個對潘迪華更有利的地方,就是「白孃孃」早在年前,曾由鮑立與潘迪華合演過,劇本、佈景仍然保留,如今再度上演,無異慳回一筆佈景費,此一算盤,應十分化算。
經過有關方面互相研究,計好開支預算及演期之後,突然傳出潘迪華無意投資此項演出,原因是條數並不化算。
為此走訪羅文,「白孃孃」是否因此而宣告「難產」?又或是潘迪華對他們的演出缺乏信心?又或是他們為歌酬嚇跑了潘迪華?
羅文表示,潘迪華在他們這次的演出,只不過投資廿五萬,但演期一周共十四場,無論如何,蝕不到那裡去,亦有猜測,可能未有安排潘迪華一個角色,因此傳她興趣不大。
至於是否對他們初次演出粵劇而缺乏信心,羅文認為可能性不大,原因是,除了十四場的收入是可封蝕本門外,他們二人的歌酬也只做有限度的支取,因為他們並非為了歌酬而唱,主要是這張支票早就向歌迷開出,非要兌現不可。
「假如『白孃孃』真的不能演出,那麼,你們的登台演出計劃,又要拖住?」
「不會。」羅文肯定的語氣說:「五、六月的演期已定了,就算『白孃孃』演不成,我們已計劃好改演一齣大家熟識的『牛郎織女』。」
據說,華星娛樂公司已著手接辦羅文、汪明荃的演出事宜,換言之,假如潘迪華真的不肯投資他們的演出,華星可以出錢買下「白孃孃」的版權,萬一潘迪華不賣,華星就會安排他們演出「牛郎織女」。
目前,潘迪華仍未正式宣佈不肯投資合作,只是仍在考慮期間,但羅文、汪明荃二人則認為非要決定不可,因為還得花一大段日子去排練,華星能否為他們安排演出「白孃孃」,得看這幾天的發展。
羅文拉著筆者說:「無論演出『牛郎織女』或是『白孃孃』也好,都不是一般所謂舞台粵劇,而是舞台歌劇,請大家千勿誤會他們做大戲。」
論唱功,羅文固然是如今歌壇的天之驕子,汪明荃也是能歌善舞,但論到粵劇的舞台功架,羅、汪二人都未算得是箇中好手,自然不是演出大鑼大鼓的「大戲」。
舞台歌劇,著重歌曲表達,正好給予羅、汪二人大顯身手的機會,加上故事內容大家熟識,聽、看起來,都會容易受落,且看這一塊肥肉,落在潘迪華嘴裡,還是華星嘴裡。(上官揮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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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行音樂:拳王洛奇扮演貓王
(前略)
最受注目的本港大碟當然仍是泰迪羅賓的「點指兵兵」及羅文的「好歌獻給你」。(後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