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電視
1978 152期 頁6-7
封面:羅文吐露「結怨」因由
羅文汪明荃「結怨」內幕──戲票引起誤會再加上有人挑撥而種禍根
在一個月前,羅文曾連續開了兩次「演唱會」,都是連場爆棚,在芸芸男歌手中,羅文有此成績實在值得高興。
可是,正當羅文興高采烈之際,卻傳出了汪明荃不滿的消息,認為有被「賣豬仔」之嫌。
據消息傳出,汪明荃不滿的地方,是在羅文的演唱會中,明明是合作演出,可是,後來在各種宣傳中,汪明荃並未算是合伙人,所以有人說汪明荃為了「利益問題」而不滿,因此在第二次羅文演唱會舉行時,「麗莎」自然不再合作。
為了解這種傳說,走訪羅文一問究竟,湊巧碰上了羅文的「經理人」譚國基先生。
提起這種傳說時,羅文十分氣憤,可是譚國基畢竟比較世故,一面阻止羅文說話,一面說:「我們大家都是圈內人,誰也不願埋怨誰,但為了使你了解此事的前因後果,同時也好順便向觀眾們來個交待,不如由我來把整件事情告訴你。」
認識譚國基很多年,知道他為人十分健談,難得他毫不諱言的把事情揭開。
譚國基說:「當羅文決定要開演唱會之時,我就提議要找一個嘉賓,麗莎也是我主張邀請的。」
「可是當日戲票明明是印著『羅文與麗莎』,很多人都認為那是他們聯合演出的演唱會。」
「不錯,」譚國基說:「問題就出在這裡,因為印戲票的責任由華星公司負責,不知如何,本來是羅文演唱會的名稱,卻印成了羅文與麗莎,誤會,傳說都由這兒開始。」
譚先生又說:「戲票印出來,羅文首先就暴跳如雷,認為幾年來的心願就是開這個演唱會,竟然成了兩人演唱會。當時雖曾向華星交涉要求改印票子,可是時間已來不及,所以只好向他(羅文)安慰,反正事情已改不及,更何況麗莎也不錯,彼此都是圈內人,牡丹雖好,也得綠葉扶持,不必多說,以免令大家難過。」
羅文經譚國基苦勸之下,終於答允了如期演出。
另一方面,由於票子印了「羅文與麗莎」,傳說汪明荃十分不滿,原因是如果合作開這個演唱會的話,利益就應該均分。
對於這種傳說,譚國基說:「當我與麗莎接頭,還請她在羅文演唱會做嘉賓時,講明條件式每場二千五元,當麗莎答允後,我還向她保證,無論甚麼時候,如果麗莎開演唱會時,羅文一定禮尚往來做她的嘉賓。但由於票子的烏龍,不得不向麗莎解釋。當時,麗莎也很大方的接納了我的解釋,結果他們不但依時合作演出,落力處,也博得台下好評如潮。」
「聽說後來在一段鳴謝啟事中又有一點風波。」我問。
「是的。」譚國基說:「為了澄清那是羅文演唱會,並非利用任何人,我們刊登了鳴謝啟事,經過此次後,我們三人之間實際沒有甚麼芥蒂。」
「到了羅文有計劃開第二次演唱會時,我們也首先徵求麗莎意見,希望她能再做羅文的嘉賓,可是,麗莎當時以拍戲為理由,未有參加我們的演唱會,退而求其次,為了使演唱會不致太單調及增加票房號召,曾考慮過邀請杜麗莎、蕭芳芳做嘉賓,正當我還未決定之時,羅文從台灣打電話給我說,他經過考慮,決定單刀赴會,實行以個人演唱會姿態上陣,此舉可說是『試金石』,他既有此勇氣,我也不得反對。結果下來,第二次的演唱會,雖然沒有嘉賓,也沒有甚麼宣傳,票子還是一早賣個清光。這一來,不但他本人吐氣揚眉,我也鬆了一口氣,證明了他有一定的號召力。事情至此本應告一段落,後來,羅文又去了台灣登台,竟然有人又舊事重提而加以渲染。」
歇了會,譚國基嘆了一口氣再說下去:「上官,麗莎、羅文一向都是好朋友,羅文得到麗莎做他的嘉賓,開心到不得了,而我也一再向麗莎說過,不論甚麼時候,麗莎開演唱會,有需要時,羅文一定做她的嘉賓,實在不願為了此次的小誤會而傷感情。不過,我可以大膽說一句,做成這次所謂不和的原因,主要是有人從中挑撥,這種挑撥,可以說是『商業性的惡性競爭的副產品』。原因是,羅文、麗莎各簽不同的唱片公司,其中可能為了宣傳,為了面子,為了種種金錢利益的關係,羅文、麗莎都只是這種商業競爭的工具,如果他們明白這一點,甚麼誤會都沒有。」最後,譚國基又透露,八月二十日,羅文又在「大專會堂」舉行第三次的演唱會,仍由顧嘉煇廿員大樂隊伴奏。
麗莎方面,我也曾多次致電給她求證,但無法子能聯絡上,可能是日來為她與陳齊頌合作的新戲而忙於配音,加上電視台的工作又忙,很少在家的緣故。
但從她的朋友透露,麗莎對此事的確有過不滿意的地方,不過,麗莎性格不愛多說話,而且事情已過去,外面的傳說,這位朋友認為不會是麗莎自己所說。
上官揮毫